志愿兵選擇自謀職業(yè)是在部隊還是到地方選擇
朋友你好,三級士官以上可以安排事業(yè)性單位,不是的話沒有安置!
一、復員退伍安置工作原則、承辦部門
1. 復退軍人安置工作的原則是什么?
答:“從哪里來,回哪里去”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基本原則。即:士兵退役后仍回原入伍征集地,由當地人民政府安置其參加農業(yè)生產、分配工作或復學、復工、復職,或給予城鎮(zhèn)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辦理自謀職業(yè)手續(xù)。
2. 復退軍人安置工作由哪個部門負責辦理?
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復員退伍軍人安置機構稱“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或“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該機構設在民政部門,負責辦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地方縣以上(含縣)各級人民政府,要設立退伍軍人安置領導小組,下設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要指定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這項工作。
二、退伍義務兵安置
1. 退伍義務兵指的是哪些人員?
答:退伍義務兵是指退出現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下列人員:
(1)服現役期滿2年退出現役的義務兵;
(2)服現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經部隊師以上機關批準提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一是因戰(zhàn)、因公負傷(包括因病)致殘,部隊發(fā)給《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的;二是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三是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qū)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四是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2. 退伍義務兵回到地方后應履行什么手續(xù)?
答: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必須在三十天內,持本人退伍證和部隊介紹信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qū)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然后立即到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報到,聽從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的安排,憑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出具的介紹信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xù)。
3. 家居農村的退伍義務兵如何安置?
答:入伍前家居農村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后,由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們的生產和生活;對有一定專長的,應當通過開發(fā)使用軍地兩用人才向有關部門推薦錄用;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因戰(zhàn)、因公致殘,被評為二、三等革命傷殘軍人的,有條件的地區(qū)可以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guī)定增發(fā)殘廢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4. 家居城鎮(zhèn)的退伍義務兵如何安置?
答:家居城鎮(zhèn)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后,入伍前未正式參加工作的,由原入伍征集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qū)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發(fā)給一次喊茄性經濟補助,辦理自謀職業(yè)手續(xù)。
5. 原是正式職工的退伍義務兵如何安置?
答: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國家機猜滲昌關、人民團體、企業(yè)(包括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事業(yè)單位的正式職工(包括合同制職工),退伍后原則上回原單位復工復職。原工作單位已撤銷或合并的,由上一級機關或合并后的單位負責安置。
6. 義務兵入伍前是學校未畢業(yè)的學生,退伍后可否要求繼續(xù)學習?
答:退伍義務兵入伍前是在校(含中等專業(yè)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yè)的學生,退伍后如符合學習條件(年齡可適當放寬),可以要求繼續(xù)學習,原所在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后的下一學期準其復學。如原學校已撤銷、合并或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由本人或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
7. 被部隊除名或開除軍籍的退伍義務兵如何辦理落戶手續(xù)?
答:義務兵被部隊除名或開除軍籍的,部隊不予辦理退伍手續(xù),由師(旅)以上機關出具證明,遣返回原入伍征集地,由當地公安部門憑部隊出具的證明,依照戶口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給其辦理落戶手續(xù)。
8. 家居農村的退伍義務兵榮立三等功、集體功的是否安排工作?
答:根據我國目前的經濟發(fā)展狀況,還不具備給榮立三等功及集體功的農村退伍義務兵安排工作的條件,因此,目前的安置政策規(guī)定對榮立三等功、集體功的農村退伍義務兵退役后仍回原征集地參加農業(yè)生產,不予安排工作。
9. 家居城鎮(zhèn)的退伍軍人接到分配通知書后,不去報到上班的如何處理?
答:退伍義務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無正當理由不到分配的工作單位報到上班,經多次教育仍穗扒不改正,逾期已達半年的,業(yè)條件的,勞動部門應介紹就業(yè)。當地人民政府不再負責為其安排工作,按社會待業(yè)人員對待。
10. 對退學的軍校學員如何處理和安置?
答:經批準退學的軍隊院校學員,退學后憑院校退學證明,按照退伍義務兵安置辦法,由入學(伍)前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接收。入學(伍)前家居農村的,當地人民政府要安排好他們的生產、生活;入學(伍)前家居城鎮(zhèn),符合安置條件的,隨當年城鎮(zhèn)退伍義務兵一起安置。被勒令退學的軍事院校學員,除被開除學籍者外,其他被勒令退學的學員按照士兵退伍辦法辦理退伍手續(xù),由其入學(伍)前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接收。入學前家居農村的回鄉(xiāng)參加農業(yè)生產,入學前家居城鎮(zhèn)的按待業(yè)青年對待。
11. 農村退伍義務兵在部隊自學取得大、中專文憑,政府是否負責為其安排工作?
答:入伍前家居農村的退伍軍人,在服役期間自學取得大、中專文憑,政府不負責為其安排工作,但可以向招工單位或用人單位推薦,能否錄用,則由用人單位決定。
三、復員、轉業(yè)士官安置
1. 復員、轉業(yè)士官安置的基本原則?
答:作復員、轉業(yè)安置的士官退出現役后,原則上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的縣(市)落戶、安置。
2. 易地安置的復員、轉業(yè)士官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在外地結婚(除部隊駐地外)的士官,復員、轉業(yè)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安置有困難時,對服役期滿、配偶婚前在當地有常住戶口,且家庭生活基礎在當地,結婚滿二年的,可以到配偶所在地安置。
四、傷病殘退伍軍人安置
1. 特等、一等傷病殘軍人退伍時如何辦理交接手續(xù)?
答:每年需移交的特等、一等傷殘義務兵,由軍隊各大單位和武警總部于七月底前將計劃集中預報給民政部,同時抄報總參軍務部、總后衛(wèi)生部。民政部將依據計劃分別函告國家財政部和下達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地接到計劃后,與有關部隊聯系,確定建房地點和供養(yǎng)方式。并在一年之內落實建房事宜。住房建(買)好后,及時函告部隊辦理交接手續(xù)。
2. 二、三等傷殘軍人退出現役后如何安置?
答: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的二等、三等傷殘義務兵退伍后,由原征集地的人民政府接收。家居城鎮(zhèn)的,由本人所在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qū)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農村的,其所在地區(qū)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guī)定增發(fā)殘廢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3. 退伍義務兵慢性病病員如何接收安置?
答:戰(zhàn)士在服役期間患慢性病癥,部隊要積極予以治療。駐軍醫(yī)院及其以上醫(yī)院確認基本治愈后,不適宜繼續(xù)服現役的辦理退伍。對決定退伍的義務兵慢性病病員,在其醫(yī)療終結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符合二等乙級以上(含)傷殘等級的,部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評殘,享受傷殘軍人待遇;對一些確認瀕臨死亡的疑難病患者,部隊不再作退伍處理。對患有慢性病的義務兵退伍后,按照“從哪里來,回哪里去”的原則予以安置。舊病復發(fā)需要治療的,由當地醫(yī)療機構負責給予治療,所需醫(yī)療和生活費用,本人經濟困難的,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qū)的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五、復員干部安置
1. 復員干部的去向如何確定?
答:自愿復員的干部,可回原籍縣(市、區(qū))或入伍時戶口所在地;也可以到配偶所在地;對確有實際困難需要到其它地區(qū)安置的,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接收軍隊轉業(yè)干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 復員干部如何辦理落戶手續(xù)?
答:自愿復員的干部,除從農村入伍、配偶和子女家居村且本人要求回農村者外,均在城鎮(zhèn)落戶。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憑縣(市、區(qū))以上退伍